(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面对百年罕见的特大暴雨和流域性洪水,北京市抓紧落实各项防汛救灾资金保障。昨天(28日),市财政局介绍,截至8月25日,市财政已累计下达21.08亿元,资金主要用于受灾人员临时救助、水利和道路设施应急抢修、农业恢复生产等。
灾害面前,财政部门闻“汛”而动,加大统筹力度,及时有效保障防汛救灾资金需要。一方面,以最快速度统筹中央救灾专项、本市突发事件专项准备金等多渠道资金,全力做好抗洪抢险救灾急需工作资金保障。另一方面,精准拨付下达,坚持“突出重点、应急优先、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迅速将中央和市级救灾资金下达房山、门头沟、昌平等受灾较重区,并及时调拨库款,确保资金尽早拨付救灾和重建一线。
市财政还开通“绿色通道”,启动资金拨付、资产调拨、物资采购紧急程序,采取“先预拨、后清算”的方式,确保资金及时下达、物资高效流转。
越是关键时刻,越要绷紧弦。灾害发生后,市财政局把防汛救灾和恢复重建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最紧迫的民生工程摆在突出位置来抓,迅速成立防汛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快速建立系统谋划、远近结合的财政资金保障工作机制。
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资金政策对接上,对应人员安置、应急抢险、灾后重建等不同任务,及时制定各领域资金保障政策,形成了全市一盘棋的快速响应资金跟进保障机制。在发放兑付上,研究制定资金支付、发放等环节的工作指引,按照“流程简便、审核高效”的原则,落实兑现人员救助、农业恢复生产等各方面资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