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被认定无效的原因

法务网   2023-08-24 10:07:33

导读:


(资料图)

婚姻被认定无效的原因有三点,即重婚和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的。结婚需要双方当事人平等自愿结婚,且需要双方的年龄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若没有达到,则无效。

一、

婚姻被认定无效的原因

婚姻被认定无效的原因如下: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未到法定婚龄的。

二、

确认婚姻无效的起诉书如何书写

确认婚姻无效的起诉书的书写如下:

1.双方当事人(原被告)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和地址。如是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所在地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2.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所谓诉讼请求,即要求解决的问题。

3.写明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除应写明上述内容外,还应写明诉状所递交的人民法院名称,起诉时的年、月、日,诉状并要有原告的签名和盖章。还要提供与被告人数相应的副本(除正本外,多一个被告增加一份即一个被告二份,二个被告三份)。

三、

无效婚姻子女是否赡养义务要承担

无效婚姻子女肯定是需要承担赡养义务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赡养人的义务具体表现如下:

1.是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2.是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3.是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4.是子女不仅要赡养父母,而且要尊敬父母,关心父母,在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给予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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