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错责任与过错推定责任无过错责任的区别
过错推定责任是过错责任的一种特殊形态 但二者仍然有以下不同之处: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二者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上不同。
2.过错的轻重对责任的影响不同。
3.过错责任严格区分受害人的过错与行为人的过错,在混合过错中根据当事人双方的过错程度确定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由于在过错推定责任中难以确定行为人的过错程度,所以也就无法对行为人与受害人双方的过错程度进行比较.在适用过错推定的特殊侵权行为中,即使能够证明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也不能因此而免除行为人的责任,除非损害完全是由受害人的故意引起的。
二、过错推定原则适用于哪些情形
找法网提醒您:过错推定原则适用于如下情形:
1.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责任。
2.雇员、法人工作人员职务行为致人损害责任。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责任。
4.建筑物及其他地上物致人损害责任。
5.医疗损害责任。这是因为医疗事故是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竟合,具有较强的技术性和专业性,如果适用一般过错责任原则,势必使受害人一开始就处于十分不利地位。
三、过错推定责任是过错责任吗
不是,过错推定责任与过错责任也有所区别。由于过错推定是从保护受害人利益考虑而产生的,在很大程度上对加害人加强了严格责任,所以,过错推定责任的主要目的是对受害人提供救济。过错推定的发展使过错责任的职能从教育、预防的作用向赔偿作用倾斜,但是,过借推定责任仍然是基于过错的责任,因此仍保留了过错责任的教育和预防的职能。